第321章 打虎親兄弟,悍匪張顯光(十二)(1/4)

結果警察剛走進村口沒多遠,就被一戶村民家的狗發現了,緊接著一聲接一聲的狗叫,整個村子很快就叫成了一片。

既然已經露餡了,那就乾脆別裝了,直接大大方方的沖進去算了,結果把樸春子朋友家的門踹開之後,發現有點多慮了。

此時屋裡橫七竪八的躺了好幾個男的,全都喝的不省人事,呼嚕打的震天響,別說是狗叫了,警察過去用腳踹他們,都沒踹起來。

這幾個小子被警察連拉帶拽的,都弄上了警車,其中就有張顯明一個。

在廻派出所的路上,張顯明終於醒酒了,他在警車裡嗷嗷大喊:“你們抓我乾嘛,快點把我放了,要不我就告你們去!”

被帶廻派出所之後,張顯明必然是死扛著不招,關鍵是警方此時沒有任何証據,也確實拿他沒辦法。

接下來警方直接去了張顯明的住所搜查,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可疑物品,結果把樸春子家搜了個底朝天,也沒發現任何有價值的東西。

警方衹能再次從樸春子身上尋找突破點:“我告訴你啊,張春明已經被我們抓住了,我們肯定不會抓錯人的,趕緊把你知道的情況,都痛快交代出來!”

可問題是樸春子確實是啥也不知道,就算是打死她,她也說不出來什麽。

不過最後在警方的引導之下,樸春子終於想起來一件事,她告訴警察:“之前我聽他說過一次,他想開個飯店,好像還兌下來一個門麪房,叫川味小喫部,在和平區吉安路,應該是正在裝脩呢。”

這個位置離沈陽站特別近,張顯明之所以選擇這裡,第一是因爲這裡客流量比較大,再有一個原因,那就是萬一出點什麽意外,方便坐火車跑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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