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卷結卷感言(3/4)
好了,下一個話題。月票。
嗯,這個也沒啥說的,更新太拉了,什麽時候站起來再說吧。
下一個話題,抽獎。
嗯,這次沒有,這兩個月都沒稿費,下次再說吧,嘿嘿。
哦對,提一嘴文獻。
最近重刷的時候頻繁看到一些文獻勘誤,但是作者核對了一下,好像都不太對。
很多讀者的查閲史料,很可能就止步於史料原本。
但其實史料原本是需要勘誤的。
一個比較明顯的例子,就是《明史》,這本書無論出於什麽原因,都編的很差。
比如《明史紀事本末》卷二十三《平山東盜》:“成祖永樂十八年三月,山東蒲台縣妖婦唐賽兒作亂……往來益都、諸城、安州、莒州、即墨、壽光諸州縣,煽誘愚民。
這裡的三月,在實錄裡是二月。
也比如之前南北榜案,正文這一句“因所取進士宋琮等五十一人”。
《明史·選擧志二》上記爲五十二人,《明通鋻》、《罪惟錄》、《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》、《明太祖實錄》上皆記爲五十一人。
還有150章本章說的勘誤。
文人描繪,大小動輒“長六十丈,濶二十丈”,射程動輒“五十裡之內,發無不中”,威力動輒“十裡之內草木人畜無複有生全者”。
而鄭和寶船44丈完全不能信,根據《東西洋考》、《龍江船廠志》可以信任的數據測算,鄭和寶船應該在22丈,也就是70米,這一研究成果跟《鄭和寶船尺度新考》相似,但都沒有決定性大案,所以文中沒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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